(一)对于经营性车辆,如出租车、货车等,若代驾过程因代驾司机过错致车辆受损维修,车辆所有人可要求代驾司机所属公司或代驾司机承担合理停运损失赔偿,需准备好营运合同、营运收入流水等证据。
(二)对于私家车用于日常通勤,通常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停运损失,因其非以营运为目的,维修期间无直接经济损失,无需主张停运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责任方的赔偿顺序和责任承担,代驾司机过错致事故造成停运损失,符合该条中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