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只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起诉,法院不会只看这一点,而是会综合审查判断。转账记录只能说明有一笔钱从一方转到了另一方,但不能直接确定这笔钱是什么性质,比如是借款、还款、赠与还是交易款等。
假如原告说这笔转账是借款,而被告拿不出证据反驳,那法院有可能支持原告的主张。可要是被告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比如称这笔钱是之前借款的还款,或者是赠与给原告的,又或者是交易款项等,这时原告就需要拿出更多证据来证明这确实是借款。像补充借条,或者提供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意思。
要是原告没办法完成举证,也就是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借款,那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原告的诉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情况,按照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来判断这笔款项到底是什么性质,以及当事人说的是不是真的,最后做出判决。所以大家在涉及借款等经济往来时,最好留下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