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有时一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想办法拖延时间,而这涉及到不少程序方面的因素。
在审理时间上,法院的审判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法院通常要在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要是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得在六个月内把案子审完。要是碰到特殊情况,审理时间还能延长。
被告耍拖延手段的花样有不少。比如申请管辖权异议,就是说被告觉得这个案子不该由当前这个法院来管,提出来让法院重新确定。法院会对这个异议进行审查并给出裁定。要是被告对裁定不满意,还能接着上诉,这一来二去时间就拖长了。另外,被告在举证期限方面也能做手脚,比如申请延长举证时间,还能申请延期审理。
但也别以为能一直这么拖下去。法院会根据案子的实际情况推进审理,不会任由一方无限制地拖延。要是为了拖延而故意使用一些不正当手段恶意拖延,就麻烦了。法院可能会认定这是在妨碍诉讼,到时候会采取措施,像对当事人进行训诫,也就是批评教育;或者直接罚款。
给准备离婚的当事人提个法律建议:要是你是希望尽快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要密切关注案件审理进度,发现对方有恶意拖延的情况及时向法院反映。要是你是想适当争取时间处理相关事项的一方,要合理合法使用程序权利,千万别恶意拖延,不然会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