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有对应的处理办法。要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送达方式都不管用,法院能采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算,过了法定期限就当作送达了。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庭。
而对于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要是接到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一旦缺席判决,就相当于被告放弃了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之后,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案件,然后作出判决。
给大家的建议是,要是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积极应对。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申请延期等。不然,缺席判决可能会让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失去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