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不是自动解除,而是终止。所谓劳动合同终止,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消灭,意味着劳动关系因特定法律事实出现而终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要是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单位不续订,或者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建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关注单位是否有续订意向以及续订条件。如果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要及时与单位沟通,明确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若与单位就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