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马上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
(二)用拍照的方式保留事故现场情况,记录车辆位置、碰撞部位、车牌号等。
(三)双方互相检查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确认对方信息。
(四)报警并通知各自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到现场勘查定责,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等保险公司定损员对车辆定损后,将车送去维修。维修费用通常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可以让对方先垫付,也可以自己垫付后凭发票向对方索赔。
(六)若协商赔偿不成功,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