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限公司股东私自挪用公款时,有以下解决办法。
先尝试内部解决。其他股东能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向挪用公款的股东提出返还资金的要求,同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是公司设有监事会,也可以向监事会反映情况,由监事会展开调查,并要求挪用股东纠正其挪用行为。
若内部解决没有成效,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公司能作为原告,以挪用股东侵害公司财产权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挪用股东返还挪用的资金,并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倘若挪用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就构成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