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正常离职程序:若个体户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不能随意离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个体户;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二)员工可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当个体户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等违法行为时,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三)双倍工资权益: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可要求个体户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