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里,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便成立,不需要租赁物交付或者租金支付等实际履行行为作为成立条件。
按照《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双方达成合意时,合同就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从这些规定能看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关键在于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非实际履行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并生效,即使租赁物还没交付、租金还没支付,合同依然有效。
对于参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考虑各项条款,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避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