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很多人会关心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会不会被驳回。其实这得看具体情况。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是有法定管辖规则的。要是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就会审查这个异议合不合理。
要是被告能拿出证据,证明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那法院就可能支持异议。举个例子,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而根据规定,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才有管辖权,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但要是被告提异议的理由不成立,那被驳回的可能性就很大。比如,被告只是为了拖延诉讼,又拿不出事实依据来支撑自己的异议,法院一般就会驳回。所以说,如果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通常都会被驳回。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先搞清楚自己的理由是否充分,避免做无用功。要是不确定,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