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是因为一方有重大过错,那么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
这里的重大过错有几种情况。一是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还和别人再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的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一起居住生活。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通过殴打、捆绑这些方式,对家里人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时间折磨、打骂家人,或者拒绝抚养家人。还有一种情况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兜底的说法,具体得由法院根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像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怎么劝都不改,还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要是无过错的一方想让有重大过错的对方赔偿,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可以同时提出来。赔偿的内容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因为过错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另一部分是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赔偿。所以,要是遇到对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要记得维护自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