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交警拦截电动车致驾驶人摔倒这一事件的过错归属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交警是在依法执行职务,拦截方式既合理又没有违规操作,可电动车驾驶人却因为自己躲避方法不对等原因摔倒了,这种情况下,过错大概率是在电动车驾驶人这边。就好比交警正常执法拦车,已经给了足够的反应时间和空间,可驾驶人自己慌了神,操作不当摔倒,那主要责任自然就不能怪到交警头上。
然而,当交警在拦截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当行为,比如拦截动作特别粗暴,或者没有提前给出合理的警示,使得电动车驾驶人摔倒受伤。这就相当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交警所属的单位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受害人也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交警没做好自己的工作,伤害到了驾驶人,那驾驶人就有权利要求赔偿。
要是双方对过错认定有不同意见,也不用着急。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进一步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让更专业的机构和程序来判定责任。这样能保证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