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实践,遗弃罪的社会危害性通常表现在遗弃动机卑劣,手段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如因遗弃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在遗弃过程中又对被害人施以打骂,虐待;遗弃罪情节恶劣指遗弃行为屡教不改;由于遗弃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自杀等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保证家庭的安定,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性质恶劣的遗弃行为使受害者身心遭受莫大的痛苦,造成家庭动荡,继而引发社会问题,给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同时玷污了社会文明,应受到刑法的制裁。
遗弃罪中的情节恶劣是指当事人的遗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因遗弃行为导致被遗弃人死亡或对被害人施虐等情况。家庭成员之间应互相扶助,如果因为老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或配偶残疾等情况将其遗弃,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道德层面,遗弃行为也应受到严厉的遣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