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垫付费用后凭凭证报销,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由保险基金赔偿;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费用。
(二)与老板协商,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尝试协商解决。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四)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申请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