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里,当事人缺席有申请人缺席和被申请人缺席这两种情况。要是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这种情况下会被当作撤回仲裁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原本提出的仲裁请求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
而被申请人要是收到书面通知后,同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就可以进行缺席裁决。仲裁庭会根据现有的证据、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庭审查明的事实来做判断,在把争议事实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决,以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要提醒大家,参与仲裁程序时,当事人最好积极配合。如果真的没办法按时到庭,一定要提前和仲裁庭沟通,说明不能到庭的情况。不然申请人可能会失去维权机会,被申请人也可能因为没到场陈述自己的观点,影响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