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和租车商户之间成立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双方都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你承租电瓶车后,即使后续未实际使用车辆,也没有主动通知商户解除合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按约定你确实需要持续支付租金,这也是对方主张费用的基础。
你已经支付了300元,目前因经济困难希望延期,对方有权选择通过诉讼主张剩余债权,这是对方的合法诉讼权利。不过即使对方起诉,你也不用过度慌张,法院只会支持合理的费用请求,如果对方主张的租金、违约金标准过高,你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调整申请,要求法院核减不合理的费用。
目前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再协商一次,说明你的实际困难,争取达成分期付款的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法院也会组织调解,你依然可以在调解阶段和对方协商还款时间,不用有过重的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