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50万属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50万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四)在司法实践中,若有主动归还、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