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却被单位拒绝,甚至还被扣钱,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其实,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批准。
要是单位不批辞职还扣钱,我们可以这样维权。第一步,先和单位好好协商,告诉他们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他们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把足额工资发给我们。
如果协商没用,就要收集证据了。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聊天记录这些,能证明我们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工资标准是多少,还有我们已经通知单位辞职的材料,都要留好。
收集好证据后,有两种途径可以继续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单位改正。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