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起诉前房子卖掉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房屋买卖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买卖双方都是真心实意进行交易,并且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想要把房子再要回来就比较困难了。因为从法律层面讲,过户登记完成后,房屋的所有权就合法地转移给新的买家了。
不过,有两种情况是有可能把房子要回来的。第一种情况是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故意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卖家为了逃避自己的债务,把房子低价卖给他人。这种时候,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判定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就可以把房子追回来。第二种情况是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让买家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买家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合同。撤销合同之后,就能要回房子了。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要是遇到第二种情况想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一旦发现自己有这种情况,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千万别错过时间,不然可能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