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夫妻债务,要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方面,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若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偿还。
处理离婚债务,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明确债务性质和偿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定债务性质与承担方式。同时,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要注意保留债务凭证和使用情况证据,在纠纷出现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