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60岁以上员工,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单位返聘后,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里经济补偿的规定。是否补偿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辞退补偿的情形和标准,单位就得按约定补偿;若合同没约定,单位一般不用支付补偿。
要是60岁以上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司法实践中对双方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有争议。部分地区认为应按劳动关系处理。若单位辞退员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就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来。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辞退60岁以上返聘员工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关键在于员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还有双方合同的约定。单位和员工都要清楚这些规定,签订合同时明确好补偿事宜,避免后期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