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能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协议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领证,这就表明这次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了。要是夫妻俩还是想离婚,那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走一遍离婚冷静期等流程。如果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离婚问题。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法院会看夫妻双方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然后再做出判决。要是你遇到了这种情况,法律建议如下:要是不想离婚,在冷静期内就及时撤回申请;要是想离婚,冷静期过了记得及时去领离婚证。要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评判双方感情状况,进而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