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时,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可以拿到相应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员工有权让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下面说说补偿的计算方式:
1.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得把拖欠的工资全都支付给员工。工资数额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标准来算,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这些都包含在内。要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对工资数额有不同意见,可以根据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确定。
2.经济补偿情况是,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加付赔偿金方面,要是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可用人单位过了期限还是没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就能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