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得按法定流程操作,还得给相应补偿。要是没按流程来,可就违法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得先给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要是经过这些,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单位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也有标准,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没给员工培训或调岗,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员工遇到这种事,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的证据,先和单位协商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