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和员工签合同,两年后把员工辞退了,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问题得看具体情形。
先说没签合同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就得每个月多给员工发一倍工资。不过这里有个时间限制,就是一年的仲裁时效。简单说,员工要是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一年之内没去争取这部分赔偿,后面可能就拿不到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两年,大概率是过了仲裁时效。但要是从用工开始满一年都没签合同,那就相当于单位和员工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员工也是一种保障。
再说说辞退赔偿。要是单位辞退员工是违法的,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把人辞退,那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但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像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就不用给赔偿金。
员工遇到这种事儿,先可以跟单位商量赔偿的问题,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