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单位和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得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通常,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就该结算并支付工资。但实际里,因为工资核算等流程,有些单位会按公司既定的工资发放日,给离职员工发工资。
要是单位和员工另外约定了工资支付时间,那按约定来。不过这个约定得合法,还得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单位尽快支付。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如果单位逾期还不支付,就得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给员工加付赔偿金。员工也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里要注意,员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别害怕维权。但也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样在维权时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