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若对征地补偿不满,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第一步申请协调。你要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意见,能向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政府提出协调申请。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让你和他们一起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尽力找出大家都认可的解决办法。
要是协调没成功,就进入第二步申请裁决,还是由批准方案的政府来裁决。政府会根据事实与法律规定,对补偿争议给出裁决结果。
你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要是觉得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审查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然后作出复议决定。
若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想直接解决问题,可提起行政诉讼。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判决。
整个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像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证明、征地公告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持你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