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时,赔偿一般是按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算,而不是底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和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平均工资时,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算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都包含在内。
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单位裁员时,得按这些规定来,以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不能只按底薪算。大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