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导致合同终止,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工作3年,月均工资5000元,正常终止合同可获15000元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能得30000元赔偿金。
不过,要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和单位在赔偿这事上有争议,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