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给“N+1”补偿,员工却不同意,该怎么处理呢?主要得分两种情况。
要是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像企业按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还履行了法定程序,比如提前30天跟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那公司的裁员就是合法的。即便员工不同意,公司也能按程序裁员并支付“N+1”补偿。要是员工不配合办离职手续,公司可以书面通知员工限期办理,超期的话就按旷工等公司制度处理。
要是公司裁员不符合法定情形,或者没履行法定程序,就算给了“N+1”补偿,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员工不同意裁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得继续履行;要是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