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房产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买的,还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归他个人。
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比如一方拿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另外,房产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更复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买的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例外。遇到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好就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