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果股权不进行变更,会带来多方面的麻烦。
先说对内效力。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已经明确了股权归谁,但没去办理变更登记,在夫妻两人之间,这个协议或者判决还是有效的。拿到股权的一方能依据它,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变更。不过,没变更登记的话,实际拥有股权的人就有风险了。对方有可能偷偷把股权卖给别人,因为股权登记有公示效力,第三人可能会基于这个善意取得股权。这样一来,实际权益人就会失去股权,只能找对方索赔。
再看对外效力。股权登记有公示公信的作用,没变更登记时,从外面看,股权还是登记在原来那个人名下。公司和外面的债权人会觉得原登记人就是股东,会要求他承担股东该承担的义务。要是原登记人没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就可能要求他负责,就算实际权益人不是原登记人,也可能被卷入纠纷。而且,没变更登记还会影响实际权益人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像参与公司决策、分红这些,公司可能会以登记为准,拒绝实际权益人的相关请求。
所以,离婚后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定要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