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跑去新单位工作,这里面涉及不少法律问题,咱们来看看不同角色该怎么处理。
先说原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员工的这种行为让原单位有了损失,原单位能让员工赔偿。要是新单位明明知道员工没和原单位解约,还把人招了进来,原单位可以要求新单位和员工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单位可以先和员工聊聊,让员工回来上班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要是谈不拢,原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单位录用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有法律风险的。要是原单位追究起来,新单位可能得赔钱。所以新单位在招人时,要严格审查员工的劳动关系情况,让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之类的文件。要是发现员工没和原单位解约,要赶紧和员工沟通,让员工尽快解决,不行的话就别录用了。
再说员工自己,这么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违背了和原单位签的合同。要是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员工得赔偿,还可能被原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员工最好尽快和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免得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