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恶意辞退,用人单位一般要给劳动者补偿或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要是想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得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是单位拿不出充分证据,就恶意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两种维权办法。一是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被恶意辞退,能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得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误以为试用期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其实不是这样的,单位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