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经济补偿的计算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也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和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另一种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和前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时一样。
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续签,但劳动者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