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工作年限、工资情况相关。
工作年限上,每满一年,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十二年。
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补偿情况也不一样。像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解除合同就不用支付补偿。
举两个例子,工作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的劳动者,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而工作15年、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经济补偿最高就是4000×3×12=14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