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获得的补偿,在税务方面有规定。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拿到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像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碰到离职补偿超三倍的情况,用人单位要按法定税务处理方式操作。先准确算出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具体金额,再依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算出应纳税额,然后代扣代缴。
劳动者也要留意税务缴纳情况,看看自己拿到的补偿纳税是否合理。劳动者有权让用人单位提供纳税计算依据和明细,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