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保释”情况因拘留类型而异。
行政拘留方面,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罚人若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能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要是公安机关觉得暂缓执行不会有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保证金,处罚决定就能暂缓执行。
司法拘留一般是法院对妨害诉讼情节严重者的惩罚,通常不能“保释”。不过,要是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可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事拘留阶段能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可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公检法机关收到申请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若遇到行政拘留想暂缓执行,要及时按规定申请并准备好担保人或保证金;司法拘留被处罚人应尽快承认并改正错误争取提前解除;刑事拘留时,符合条件的可及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