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是男方说有债务,得按下面的规则来处理。第一步,得先判断这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夫妻两人一起签了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是男方说的债务符合这些情况,那就得夫妻两人一起承担,离婚时通常要一起偿还。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归各自的,那就先由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要是男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要是证明不了,那就是男方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还。
在实际解决债务问题的时候,说有债务的一方得拿出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这些。要是女方怀疑债务是假的,可以让男方再拿出更多证据。要是发现男方故意编造债务,想霸占女方财产,那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要是离婚后才发现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