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关系里,腾退租赁物占用时间的计算有明确法律规定,并非简单地算到起诉日。
实际操作中,占用时间的截止点一般按实际腾退时间来定。要是起诉时承租人还没把租赁物腾退出来,起诉日就不能当作占用时间的合理截止界限。这是因为起诉不过是开启了司法程序,不代表租赁物就实际腾退了。只有承租人把租赁物交回给出租人,占用行为才算结束,这时才是准确的占用时间截止点。
如果承租人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就腾退了租赁物,占用时间就计算到实际腾退那天;要是在判决之后才腾退,也是以实际腾退时间为准。对于出租人来说,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之后,到承租人实际腾退期间,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占有使用费的。这个费用的标准,一般可以参考租赁合同里约定的租金标准。
法律建议:对于出租人,要及时关注租赁物的腾退情况,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顺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对于承租人,要清楚自己的腾退义务,按时腾退租赁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