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判断谁是过错方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下面几种情况就能认定为过错。
要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就是重婚。重婚分两种,一种是又去办了结婚登记,这叫法律上的重婚;另一种是没登记,但对外像夫妻一样一起生活,这是事实上的重婚。还有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虽然不以夫妻名义,但一直稳定地住在一起,这属于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也属于过错行为。像家里人之间动手打人、捆绑、残害、限制自由,或者经常骂人、吓唬人,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都算家庭暴力。要是这种暴力行为是持续、经常发生的,那就是虐待。而对于老人、小孩、病人或者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照顾义务却不管,这就是遗弃。
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兜底情况。法院会结合具体案子,按照公序良俗和公平原则来判断,比如一方吸毒、赌博,怎么劝都不改,就可能算重大过错。
要是想让法院认定对方是过错方,就得拿出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别人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和事实来认定过错方,在分财产、给赔偿这些事上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遇到这些事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