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被裁员,用人单位得依法给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应届生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
要是应届生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得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也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工作还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
有一种情况得注意,要是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裁员,那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应届生,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
还有,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那赔偿就得翻倍,按照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应届生赔偿金。所以应届生遇到被裁员的情况,要留意单位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自己该得的补偿和赔偿可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