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过错责任是否成立,得从下面这些方面来考虑。
1、先看看行为人有没有做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就是行为有没有违法。这种行为可以是主动去做的,比如故意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也可以是该做却没做的,就像医生有救病人的责任却不救。
2、得有损害的情况发生。损害有好几种,财产方面的,像东西没了或者变少了;人身方面的,像身体受伤、健康受到影响;还有精神方面的,就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让受害人心里难受。要是没有这些损害,过错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3、行为和损害之间得有因果关系。就是说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损害结果是行为带来的后果。这种因果关系有时候一看就明白,有时候就得找专业的人鉴定或者经过复杂的分析。比如食品企业违规加了有害的东西,消费者吃了生病了,这就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4、判断行为人心里是不是有过错。过错分两种,一种是故意,就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还希望或者不管不顾地让这种结果发生;另一种是过失,就是行为人本来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但是因为粗心没注意到,或者虽然想到了却觉得自己能避免。
只有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行为和损害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四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确定过错责任是存在的。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对于过错责任的判定标准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