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是安排不合理工作,员工不接受时是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从法律层面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好好履行各自的义务。要是单位安排的工作,明显超出了合同里规定的工作内容、强度等合理范围,这就相当于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其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么做的话,员工不仅能顺利离职,还能让单位给经济补偿。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其二,员工也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让单位重新调整工作安排。要是商量不通,再选择辞职。
这里要提醒员工,得留意收集单位安排不合理工作的证据,像书面的工作安排、和领导聊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关键时刻能帮员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和单位在辞职和补偿这些事儿上起了争执,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