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双方的工资,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里的工资部分,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能按自身意愿,协商确定工资分割方式,像按比例分配,或一方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要是双方达不成协议,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工资归属就按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