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五十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处理方式因不同情形而异。
对于超过五十岁的女性,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她与单位建立的一般是劳务关系,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不过,可以按照《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要是超过五十岁的女性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超过五十岁的男性,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根据鉴定结果,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像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