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要是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一般来说,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工伤发生超过1年都没做工伤鉴定,通常就没办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拿到工伤保险赔偿了。不过呢,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像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导致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些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的。
要是没办法认定工伤,职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注意,民事诉讼也是有诉讼时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