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申请劳动仲裁的赔偿数额,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孕妇的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安排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孕妇能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且赔偿造成的损害。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孕妇产假工资,孕妇可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另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孕妇在仲裁时也能主张相应权益,像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具体赔偿数额,要综合孕妇实际工作情况、工资水平、用人单位违法情形等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