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产妇,产妇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产妇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产妇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经济补偿就是3.5乘以5000元,等于17500元,赔偿金就是17500元乘以2,等于35000元。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产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