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辞退员工并签协议后,一般不用员工再写辞职申请。
公司辞退和员工辞职性质差别很大。公司辞退是单位主动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辞职是员工主动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是签的辞退协议里已经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像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内容都明确了,再让员工写辞职申请,就可能改变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把公司辞退变成员工主动辞职。
2、这对员工权益影响很大。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拿不到经济补偿金,而公司辞退符合法定情况时,员工是有权拿到相应补偿的。
要是协议里有让员工写辞职申请这种把辞退变成辞职的条款,员工可以拒绝,因为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又损害了员工自身利益。
3、如果公司用不支付补偿等理由逼迫员工写辞职申请,按照《民法典》规定,这种申请因为存在胁迫情形,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劳动法律不断完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重视,企业这种不规范的操作未来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和处罚。